菏泽68个部门将接受评议
11月18日,记者从召开的全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,我市将对政府组成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具有行政执法、经济管理、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68个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。依据评议结果,对排名靠前的部门、单位进行表彰;对于群众反映强烈、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,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,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、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,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。评议内容按照与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,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,与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的原则确定。着重评议履行职责、依法行政情况;执法公开、公平、公正情况;转变工作作风、规范服务行为、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;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,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清正廉洁情况。问卷调查采用综合评议形式,分为“满意”、“基本满意”、“不满意”、“不了解”四个等次。
本次评议结果将按经济和社会管理类、行政执法类、公用服务类三个类别,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。依据政风行风评议结果,对每个类别排名前3名的部门、单位进行表彰。部门和单位在本年度内出现重大问题,按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,取消受表彰资格。对民主评议中群众满意度较低、排名靠后的部门、单位,根据不同情况,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;对于群众反映强烈、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,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,甚至边评边犯的部门和单位,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王文升主持当日会议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王浩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市领导李玉华、朱效明出席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