啤酒瓶内有沉淀如何赔偿
文章来源:牡丹晚报 文章作者:佚名 日期:2009年05月21日
市民丁先生在市西安路上开了一个小百货门市,不久前一业务员向他推销了一批某品牌啤酒。可几天前,一市民购买了一件啤酒后,发现其中一瓶内有沉淀物。
市民丁先生在市西安路上开了一个小百货门市,不久前一业务员向他推销了一批某品牌啤酒。可几天前,一市民购买了一件啤酒后,发现其中一瓶内有沉淀物。
丁先生介绍,该品牌啤酒是聊城某啤酒公司生产的,是今年4月该公司定陶办事处一业务员上门推销给他的。前两天,一市民购买了一件回家后准备打开喝时,发现其中一瓶内十分浑浊,晃动一下出现沉淀。这位市民向丁先生提出赔偿要求,而且开价不菲。“啤酒又不是我生产的,我仅仅是销售,他提出这么高的赔偿,我怎么能接受的了。”随后,丁先生与那名业务员取得联系。了解情况后,该业务员表示,根据“消法”的有关规定,啤酒内出现杂物,厂家可按照商品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,也就是说厂家顶多只赔偿两瓶啤酒。这样的结果,不仅那位消费者不能接受,就连丁先生也不能接受:“卖出这样的啤酒,使我门市的声誉受到影响,而且那名消费者一再到门市上来找,也使我的生意受到影响。”
截至5月20日,当事三方仍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。
针对这起消费纠纷,本报法律服务团律师郭庆华解释,依据“消法”的有关规定,凡销售的产品存有瑕疵的,经销商有权要求退货或赔偿,厂家应给予商品价格一倍的赔偿,经销商有其他损失的,还可进行相关索赔。对消费者而言,在消费过程中如果没有给自己造成伤害,而提出过高赔偿要求是不符合法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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