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五部门联动整顿煤炭经营秩序
文章来源:菏泽大众网 文章作者:卢玉敏 日期:2008年10月23日
菏泽市煤炭局、工商局、质监局、环保局、公安局等五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具体部署,在全市集中开展了煤炭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。
大众网菏泽讯 8月10日至10月20日,菏泽市煤炭局、工商局、质监局、环保局、公安局等五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具体部署,在全市集中开展了煤炭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。本次整治活动中龚取缔无证经营企业320户,处罚违法案件42起,查获不合格煤球30000余枚,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9份。
据了解,整治活动之前,菏泽市煤炭市场的经营状况较为混乱,无证经营现象比较突出,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达近500家;同时掺杂使假、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,扰乱了煤炭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。
菏泽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,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加强煤炭质量管理整顿煤炭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明确了县区政府和市、县区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和工作任务,具体要求。
整治活动中,各单位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领导、科室和个人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责任追究制度,形成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,部门联动,各尽其职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密切配合,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;市县区充分媒体、印发宣传单、悬挂标语等形式,大力宣传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煤炭质量管理和煤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与法律、法规,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检查活动的时间、内容、任务和要求;市县区煤炭、工商、质监等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。
据菏泽市煤炭局负责人介绍,为巩固这次整治活动的成果,下步全市将采取“三个结合”,建立健全煤炭市场的监管长效机制:一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。二是审批新办煤炭经营企业要与全市整体布局相结合。三是政府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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