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牡丹区检察院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
牡丹区检察院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努力践行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”的工作主题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科学发展、提升境界、追求卓越、打造品牌”为创建目标,按照“四高”的要求,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,先后两次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,被评为“山东省十佳基层检察院”,被省委、省政府表彰为“人民满意政法单位”,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“全国先进检察院”和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。中龚菏泽市委和牡丹区委先后做出了 《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张敬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》和《关于向牡丹区检察院学习的决定》。
以人为本,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。牡丹区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,以全面提升干警自身素质为着力点,狠抓队伍建设。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,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、“大学习大讨论”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为载体,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;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,提高执法办案水平。把苦练内功、岗位练兵作为提高干警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,坚信“人人都是人才”。 通过开展每季度一次的“十大工作标兵”评选和每年一次的“十大拔尖人才”评选、“十大精品工程”评选及“理论研讨会”等活动,促进了岗位练兵的经常化、制度化,培养出了一大批业务骨干。三是加强作风建设,树立良好检察形象。成立了“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联络室”,制定了《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》及八项措施,自觉加强接受人大政协及人大代表的监督;建立了执法档案,全面推行“检务公开”,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,实行中层干警述职述廉制度,开展“作风建设年”活动,促使干警牢固树立“人人是检察形象,案案是公正载体”的理念。四是重视社会监督,加强宣传报道工作。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,集相关科室于一体的宣传报道小组。2006年以来,共有563篇经验材料和宣传稿件被省委、高检院、省院和《人民日报》、中央电视台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法制日报、检察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转发报道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两次组织新闻采访团对该院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。
注重效果,提高法律监督水平。牡丹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发展,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,统筹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一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,把重点放在减少不和谐因素上。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。二是依法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,把重点放在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。近年来,积极开展查办商业贿赂、破坏环境资源、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,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89件118人。同时,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系统网络、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网络和廉政建设局域网络,建立了预警机制。三是强化诉讼监督,把重点放在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上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、司法不公问题,强化监督意识,全面加强诉讼监督。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,先后开展了“取保候审案件”、“补查无结果案件”等专项监督;实行“检察官约见卡”,充分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。
服务民生,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。牡丹区检察院始终把关注民生、服务民生和保障民生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,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一是立足检察职能,突出服务重点。成立了“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”,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监督力度,及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。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成立了“犯罪嫌疑人家属、被害人救助中心”,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犯罪嫌疑人家属、被害人实行救助。二是妥善处理涉检信访,化解矛盾纠纷。建立了检察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大接访格局,来访者可以自由选择接访人,成立了“一站式检务中心”,“对外一站式服务,对内一条龙办理”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三是广泛调查研究,多角度服务民生。通过深入乡村走访群众,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、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,就检察机关如何维护群众利益,解决群众诉求,服务企业发展,服务新农村建设广泛征求意见。并就刑事案件发案特点、城市房屋拆迁、教育费用、环境保护、医疗卫生、惠农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调查,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成果,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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